联合光电: 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2 2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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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武汉灵
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智云创”)于 2025 年 12 月签署的《增资及股权转让
协议》相关安排,保障业务调整后相应供应链的平稳承接与稳定,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6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与灵智云创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为
灵智云创提供机器人(包括运输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消杀机器人等)产品的组装加工及
相关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于本次签订的合同中
未约定具体交易金额,双方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按月结算,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DJAFYY8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辜尚祺
    注册资本:1,236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 年 5 月 11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软件新城 1.2 期 2 号楼 16 层(3)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广东万策智造四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0049%,武汉联
一合立技术有限公司 34.9951%。
    经查询,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灵智云创资产总额 1,569.67 万元,负债总额 1,059.56 万元,
净资产 510.11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508.01 万元,利润总额-1,061.63 万元,净利润
-1,061.63 万元(注: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介绍
    灵智云创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34.9951%的股权,其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法人范围,但结合结合会计准则关于关联方认定及出于
谨慎考虑,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并比照关联方披露。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乙方及其相关子分公司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图纸,为甲方提供产品的定作加工
服务。
  自双方首次订单确认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排他合作期。在此期限内,甲
方不得另寻任何第三方厂商进行相关业务的加工委托。
  (1)2026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前:乙方对甲方产品提供物料采购,生成组装,
检验测试,代发货的服务,以上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相关材料及材料质量品控要求由
甲方确认并向乙方通过下达订单的方式由乙方代为采购。
  (2)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乙方只承接甲方的加工承揽委托,不
再提供对加工承揽标的进行物料采购及代发货等服务,物料由甲方根据委托数量单独向乙
方提供。
  (1)2026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前:乙方在完成组装所采购的全部物料成本、组
件成本以及代发货服务的基础上按成本加成收取服务费,另按实际工时单独收取加工劳务
费。
  (2)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仅进行产品加工按
实际工时收取加工劳务费。
  (3)双方每月 10 日前以对账单形式确认服务费用,对账单中须包含乙方采购的成本
明细。
  (1)产品交付后,甲方在验收期内未提出异议视为验收通过。质保期内,若因乙方
加工组装环节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返修义务;除加工环节以外产生的一切质量问
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产品交付后若甲方或其客户需要乙方额外提供现场维护服务,甲方可
根据实际情况请求乙方协助处理,此部分为加工质保以外的有偿服务,双方另行补充签订
维修测试服务协议。
  (2)2025 年 12 月 1 日(实际交割日)前,以乙方为交易主体向第三方交付的产品,
若出现除加工组装以外的设计、结构设计及第三方变更等问题或正常使用但已处于质保期
外的维护服务等维保内容,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请求甲方协助处理,双方另行补充签订服
务协议。
  排他合作期结束后,乙方及其相关子分公司将以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向甲方销售本合
同相关的固定资产及加工存货,届时将另行签订交易协议确认资产明细和转让价格。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且乙方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发挥公司在高端精密制造领域的制造优
势,符合公司聚焦光学主业的发展战略。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双方业务合作需要,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交
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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