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6-01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于 2026 年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苏州工业园区四方车
辆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四方”)转让全资子公司南宁诚意
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诚意”)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 1,392.7 万元。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障
碍。
规定,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低压电器附件;销售汽车配件、铁路客车配件、低压电器附件;自有
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
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单位:元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074,342.15 46,906,562.36
负债总额 16,525,182.5 20,979,727.6
净资产 23,549,159.65 25,926,834.76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041,645.13 17,371,075.67
净利润 2,607,603.37 2,387,678.6
四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无汽饮料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凭许
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审批的为准);生产销售
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
(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
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审批的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529,579.7 24,489,019.26
其中:应收账款 14,903.28 52,508.64
负债总额 21,174,143.15 18,535,204.7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
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4,355,436.55 5,953,814.56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20,745.84 2,311,653.07
营业利润 -970,561.04 1,573,444.55
净利润 -1,005,819.23 1,598,378.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备注:2024 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25 年度财务数据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出具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南宁诚意包装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世 联 资 产 评 报 字
SZ0GQZH[2026]0029ZJSC 号)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南宁诚意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448.90 万元,评估价值为
价值为 1,853.52 万元,评估价值为 1,853.52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
产(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595.38 万元,评估价值为 674.53 万元,
增值额为 79.15 万元,增值率为 13.29%。即南宁诚意于评估基准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陆佰柒拾肆万伍仟叁佰元整。
本次交易经双方公平协商,以南宁诚意实际资产负债状况为基础,
并参考上述《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南宁诚意包
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
SZ0GQZH[2026]0029ZJSC 号),最终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南宁诚意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南宁诚意已无生产业务亦无人员需安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拟出售股权的南宁诚意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
理财。
南宁诚意存在对珠海中富应付账款 1124.1 万元,苏州四方承诺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变更登记,且完成南宁
诚意的资产和相关资料交割后的 7 个工作日内,由其借款 1124.1 万
元给南宁诚意,由南宁诚意归还公司 1124.1 万元以结算应付账款。
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
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甲方)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
:苏州工业园区四方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场监督管理机构完成股东变更登记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股
权转让款。
完成股东变更登记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在该基准日之前的
股东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在该基准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
方享有或承担。
得各自权力机关、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需)之批准、授权。
能给乙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予以说明或
记载,在移交给乙方前南宁诚意存在的以及未披露的的债权债务或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行政处罚、诉讼、仲裁、担保、或有债务以
及第三方、员工索赔)由甲方负责和承担。若南宁诚意或乙方承担了
前述债务或责任、收到前述债权款项的,按双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
处理。否则不利之法律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在抵押、质押、查封及股权纠纷等权利受限情形。
办理完毕所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在
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变更登记之后,乙方能够合法拥有本次股权转让涉
及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异议。
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的股权转让款,并承
担违约责任。
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 0.3‰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 30 日,甲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不予退还。
利息、罚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开展尽职调查的费用及为签订/
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其他成本,以及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救济而发生的合
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额以会计师年
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受让方具备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但依然存在不能按协
议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履约风险,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书》;
(3)
《南宁诚意包装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
审会字[2025[第 202294 号)、
《南宁诚意包装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 0003 号)
;
(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南宁诚意包装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世 联 资 产 评 报 字
SZ0GQZH[2026]0029ZJSC 号)
。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