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7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2 月 12 日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式召开。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301%。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名,代
表 242,073,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229%。
(2)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共 1,812 名,代表 97,171,3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72%。
请的律师到会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调整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议案 2.00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邺律师、周妍卓律师现场见证
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