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1月28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
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
议于2026年2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主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持;
年2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74人,代表股份数180,863,7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5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
人,代表股份数171,699,1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0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1,066人,代表股份数9,164,5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541%。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
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4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84,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4.3018%;反对1,962,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09%;弃权418,1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71,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82.9368%;反对1,962,485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62%;弃权418,13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0%。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76,495,0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5845%;反对4,006,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0%;弃权362,5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83,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68.6872%;反对4,006,15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144%;弃权362,53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85%。
表决结果:同意176,310,5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4825%;反对4,126,3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5%;弃权426,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98,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67.3648%;反对4,126,35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759%;弃权426,83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9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384,6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293%;反对2,015,0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1%;弃权464,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472,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82.2310%;反对 2,015,05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430%;弃权 464,0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