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2 19: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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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631     证券简称:壹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7 号),深圳壹
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6 年 1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其持续督导期间自保荐协议
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
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
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
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
关规定终止与招商证券的保荐协议,国泰海通承接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
督导工作,招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国泰海通已委派刘怡平
先生、莫君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共同
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
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招商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刘怡平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
计师,管理学学士。先后参与了首航新能 IPO、圣元环保 IPO、天元股份 IPO、
铭利达 IPO、中复神鹰 IPO、华立股份非公开项目、科顺股份可转债等项目的
运作与发行,以及多家公司的改制、上市辅导工作。刘怡平先生在执业过程
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莫君燕女士,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产评估硕士。曾参与锐迈科技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
改制、上市辅导工作。莫君燕女士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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