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2 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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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艾迪药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艾迪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 号)
核准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9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53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6,407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12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
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能够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6 年 4 月 14 日至 2027 年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
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使用期限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
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6 年 4 月 14 日至 2027 年 4 月 13 日;如单笔交
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诺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
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及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
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
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明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6 年 4 月 14 日至 2027 年 4 月
集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切实需要;相关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并且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保荐机构对艾迪药业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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