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收
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速”)《关于拟增持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意向的函》,为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稳
定发展,海南高速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以银行信贷资金和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
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专项贷款承诺函情况: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承诺为海南高速提供金
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且不超过拟增持金额上限的 90%,贷款期限为不超过 3 年
的贷款支持。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
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高速《关于拟增持海南海汽运
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意向的函》,为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海
南高速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以银行信贷资金和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持股数量 46,180,700 股
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是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海南高速自 2025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723,4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86%,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4,998.48 万元。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
增持完毕后:海南高速持有股份由 43,457,300 股变动为
持 主体 是否披露 增持计
划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
?否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主
?是 ?否
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为优化海南高速投资布局,提高海南高速投资质量,同时提
拟增持股份目的
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拟增持股份数量 不适用
拟增持股份比例
不适用
(占总股本)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拟增持股份价格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海南高速将及时履行法定披露义
务。
本次增持股份所需资金为银行信贷资金和海南高速自有资
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高速已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海口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海南高速提供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且不超过拟增持金额上限
的 90%,贷款期限为不超过 3 年的贷款支持。除上述贷款外,
本次增持计划的其余资金为海南高速自有资金。
海南高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
拟增持主体承诺
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海南
高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
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海南高速增持公司
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