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1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沈阳市大东区汽车城区域(以下简称“汽车城区域”)系沈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较
为集中区域之一。为积极拓展供热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与该区域内部分项目单位进行了接洽,拟承接项目供热
业务。为顺利开展新接收供热负荷的供热任务,公司拟与沈阳东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启建设”)签订《供热管线租赁协议》,承租其在汽车城区域已建成的
供热管线资产,用于开展区域内供热业务。
本次租赁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即起租日期)至第20个采暖季(即2045-2046年
度采暖季)结束之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114万元(含税),租赁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租赁供
热管线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股东会审议。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就上述租赁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供热管线的议
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餐饮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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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国资委
万元,负债总额27,501.6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0万元,利润总额0.86万元,
净利润0.8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为东启建设在汽车城区域内已建设完成的供热管道,总长度共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金金额根据租赁标的资产价值及状况,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东启建设就上述交易拟定了《供热管线租赁协议》,待本次交易履行审议审
批程序后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沈阳东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摘要
采暖季结束止。
元,税金94,128.44元,总额不因增值税税率调整而改变。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后,乙方支付租赁费。
方收到合规发票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前五年租赁费合计5,700,000元。自第六个租赁
年度起,甲方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开具下一租赁年度对应租赁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
方于当年12月10日前支付下一租赁年度租赁费1,1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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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逾期未修复且影响乙方供热的,甲方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
偿责任。
否则乙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提出赔偿。
技术资料、管网竣工图(1:500图)、断面图、重要节点施工照片等资料,以方便乙方顺
利开展运营工作。甲乙双方需共同现场核查管线材质、管径完好度,验收标准需符合《城
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14)及本区域供热主管部门现行规定,确保
管线无渗漏、无腐蚀、压力测试达标。乙方在现场核查时发现管线存在质量问题或与资
料不符的,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整改,甲方需在15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整改累计超过2次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直
接损失。甲方自行施工供热管线的设计及材料需符合本区域技术要求,禁止使用国家淘
汰方案或产品。未达标部分限期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
供热相关配套设施)或涉及管线改造、改建,相关成本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建设、改造
的资产所有权归属乙方。乙方应对合作期限内新增的固定资产投入情况予以核算。本协
议约定的7段供热管线由乙方负责其独立运营管理、日常维修及应急抢修,因甲方原因
造成的损坏除外。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沈阳市大东区对新建道路五年内禁止挖掘的市政管理要求,为避免重复投资
及对市政道路的二次破坏,节约公共资源,公司决定以租赁方式获取汽车城区域供热管
线的使用权,以保证区域内供热任务的实施。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快速获取供热管线资
源,有效支撑该区域已签约及潜在供热项目的落地,扩大公司供热覆盖面积。有助于公
司增加营业收入及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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