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
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
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
前向会务组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
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
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
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
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
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
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
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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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主持人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3 月 2 日
至 2026 年 3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及合计表决结果以公告为准)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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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授信性质
上述授信保证方式均为信用,无担保。
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过程中自己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
需要进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额度将在
银行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
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具体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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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员工进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编制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告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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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公司拟定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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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要求的基础上,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
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关单
位、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向有关政府机关单位、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规章、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
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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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2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 441,200 股。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上 述 限 制 性 股 票 归 属 后 ,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114,768,476 元 变 更 为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相关变更事项,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520.9676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明面值,每股金额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 11,476.8476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 11,520.9676 万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8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
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 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生。设职工董事 1 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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