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验资报告···································································· 第 1—2 页
二、附件········································································ 第 3—20 页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3 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 第 4—5 页
(三)银行询证函复印件···············································第 6-16 页
(四)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7 页
(五)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8 页
(六)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9-20 页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6〕57 号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
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1,000,000.00 元 ,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
币 8,608,958.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608,958.00 元。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 号),贵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608,95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月 5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608,958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671,498,724.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38,679.22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64,560,044.78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捌佰陆拾
万 捌 仟 玖 佰 伍 拾 捌 元 ( ?8,608,958.00 )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0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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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91,000,000.00 元,未经本所审验,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办理
工商变更。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608,958.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99,608,958.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
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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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份性质 占注册资 本次增加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占注册资本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总额比 额 金额
(%) (%) 总额比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股 6,773,842 6.80 6,773,842 6,773,842 6.8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835,116 1.84 1,835,116 1,835,116 1.84
小 计 8,608,958 8.64 8,608,958 8,608,958 8.6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91,000,000 100.00 91,000,000 91.36 91,000,000 100.00 91,000,000 91.36
小 计 91,000,000 100.00 91,000,000 91.36 91,000,000 100.00 91,000,000 91.36
合 计 91,000,000 100.00 99,608,958 100.00 91,000,000 100.00 8,608,958 99,608,95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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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经常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04000102)公司变更(2015)第 10190002 号)批准,由常州市泛亚微透科技
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取得常州市
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250842753X 的营业执
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000,000.00 元,折股份总数 91,000,000 股(每股
面值 1 元),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000,000 股,占股份总额的 100%。根据
贵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贵公司申请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 8,608,958.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608,958.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贵公司申
请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608,958 股,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 8,608,958.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泛亚微
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
号),贵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608,958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78.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面值 1 元,折股份总数 99,608,95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8,608,958
股,占股份总数的 8.6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91,000,000 股,占股份总
数的 91.36%。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审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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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608,95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78.00 元,应募集资金总
额为 671,498,724.00 元。坐扣承销费 4,800,000.00 元、保荐费 500,000.00 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666,198,724.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6 年 2 月 5 日汇入贵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开立的账号为 656425721、中国
光 大 银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76640180801599522 、 华 夏 银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币账户内。
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466,981.11 元、预
付的保荐费 471,698.11 元以及加回坐扣承销保荐费的进项税 300,000.00 后,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664,560,044.78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8,608,95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55,951,086.78 元。贵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5
日 以 第 21 号 记 账 凭 证 入 账 。 连 同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前 贵 公 司 原 有 实 收 股 本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608,958.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8.64%,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91,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91.36%。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为 6,938,679.22 元,实际发
生发行费用总额为 6,938,679.22 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发行费用内容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合计 6,938,6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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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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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页 共 20 页
第 8 页 共 20 页
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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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页 共 20 页
第 11 页 共 20 页
第 12 页 共 20 页
华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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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共 20 页
民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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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本复印件仅供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57 号报
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
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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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本复印件仅供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57 号报告
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
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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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本复印件仅供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
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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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
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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