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26 日(周四)14:30
二、与会人员签到:2026 年 2 月 26 日(周四)14:1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四、会议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方式
进行投票
五、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路 1018 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10 楼会
议室
六、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一项: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第二项:会议主持人统计并介绍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
第三项: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第四项:会议主持人宣读并介绍有关议案;
第五项:股东对议案予以审议并进行表决;
第六项: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第七项: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第八项: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会现场决议;
第九项: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会议决议与会议记录;
第十项: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回购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并完成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
律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因公司子公司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北特光
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完成收购时的业绩承诺,公司分别以总价人民币
股股票。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117,198
股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办理完毕股份注销手续。该部分股份
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346,507,013 股减少至 346,389,815 股,公司注册资
本相应由人民币 346,507,013 元减少至人民币 346,389,815 元。
二、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2 月第二次修订)》。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派公司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
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
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