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2 0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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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新能”或“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 5 亿元(含)且不超过 6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以不超过 7.50 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
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4)。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
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品种:股票回购贷款;
  (二)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4 亿元(且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 90%);
  (三)贷款期限:36 个月;
  (四)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的股份。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公司与贷款
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
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和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
内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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