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一、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为大宗商品(铜、铝)
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虽然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供货合同中多数附有对合
同货物原材料(铜、铝)实行价格联动条款,但联动价格的计算具有一定滞后性,
且一般会设定触发价格联动的最低铜、铝价格波动比例,铜、铝价格的大幅波动
仍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
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额度调整的情况
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铝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的期货
品种,交易场所为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
模,加上一定的风险波动金,拟将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
过 8,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11,000 万
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拟将“任一交易日持有的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调整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
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制
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上述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止,在授权有效
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
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提升公司整体
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同时如从事境外交易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汇率波动和
国家相关政策变动风险。
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
险之下。
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
而带来相应风险。
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
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各个
环节进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套期保值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内审部门、采购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公
司董事长为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人。业务人员以稳健为原则,以防范价格
波动风险为目的,综合平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需求,根据业务经营需求、相关商
品价格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提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申请,按
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公司套期保值部门及财务部门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
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
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并定期出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表报送公司管理层。报表
内容至少应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标的、金额、盈亏情况等。公司审计部为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
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
理情况进行核实。
险,不进行任何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市场进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
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
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
展需求,进一步防范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风险,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
制定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
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是
切实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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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