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的说明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向德盛拾陆号
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盛 16 号”)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的股份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德盛 16 号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预计超过 5%。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建发梵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
定价尚未确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财
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指标将在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之后按《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计算。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木齐经开区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
变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
企业,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
买资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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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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