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说明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
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上披露。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
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对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提
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发生重大变化;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扣除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由于发行期首日股票价
格具有不确定性,若以 24.07 元/股(2026 年 2 月 10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 30.09 元/股的 80%)作为发行价格测算,本次发行数量为 4,154.20 万股,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假设不对本次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作
出承诺,实际发行数量、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情况、发行认
购情况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
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0.00 万元至-19,00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预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0.00 万元至-18,000.00 万元,按平均值计
算,假设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分别为-16,000.00 万元和-15,000.00 万元。假设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平、
亏损幅度扩大 10%和亏损幅度缩小 10%的业绩分别测算;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
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公司测算了在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发行对公司
即期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月 31 日 不考虑本次发行 考虑本次发行
总股本(股) 139,528,294 139,528,294 181,070,334
假设 1:2026 年度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1.15 -1.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1.08 -1.08 -1.05
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1.15 -1.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1.08 -1.08 -1.05
收益(元/股)
假设 2:2026 年度净利润较 2025 年度亏损幅度扩大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0,000,000.00 -176,000,000.00 -176,000,000.00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150,000,000.00 -165,000,000.00 -165,000,000.0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1.26 -1.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1.08 -1.18 -1.15
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1.26 -1.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1.08 -1.18 -1.15
收益(元/股)
假设 3:2026 年度净利润较 2025 年度亏损幅度缩小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0,000,000.00 -144,000,000.00 -144,000,000.00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150,000,000.00 -135,000,000.00 -135,000,000.0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1.03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1.08 -0.97 -0.94
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1.03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1.08 -0.97 -0.94
收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
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
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因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为亏损状态,本次发行会使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出现正向变化,
但如果公司未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扭亏为盈,本次发行会使公司的每股收
益被摊薄。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排
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
略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公司主营业务优势,提
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
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详见《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中的内容。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算力业务和其他通信业务,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国产智能算
力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密切相关,系围
绕公司现有主业算力业务的进一步布局及延伸,巩固和发展公司在算力业务中的
竞争优势,具有明显协同性。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以及
丰富的管理经验,对通信行业有较为深刻的认知。同时,公司持续引进各类高素
质的技术人才,为公司的稳定经营提供坚实的基础。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人员储备,同时将根据业务发
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才招聘和培养计划,不断提高人员专业素养,以应对业
务规模扩大所带来的管理需求和人才需求。
公司现有通信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与运维经验为国产智能算力中心建设与
运营提供了技术支撑。例如,终端设备对网络协议适配、低时延传输、高并发处
理的技术积累,可迁移至算力服务器部署场景,优化算力资源调度与网络稳定性;
同时,公司在运营商设备运维服务中形成的快速响应机制、标准化服务体系,可
直接复用至算力基础设施的运维管理。
公司基于网关、机顶盒等通信设备业务与通信运营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积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与信任基础。国产智能算力中心建设完成后,公司
将以通信运营商将作为直接客户及渠道伙伴,凭借公司既有的合作信任、服务经
验与商务关系,促进算力资源的消化。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提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
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充分保护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
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
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
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
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发
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预算
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整体经营
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对公司利润分配、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作出了明确规定,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
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完善了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
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相关主体关于保障公司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
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