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1 19: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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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6-03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3
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集
中竞价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6月19
日,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31,275,314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4%),出
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后续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出售。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6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3
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7)。
   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间,公司通过股
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31,275,314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84%(以公司截止2023年6月16日总股本1,700,681,355股为基准),
实际回购期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16日,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28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3.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100,128,238.70元(不含交易费用)。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
动的公告》(2023-34)。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以集
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的公司股份。相关出售计划如下。
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公司总股本的1.84%(以公司截止2026年2月11日总股本1,700,681,355股为基准。)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出售;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
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出售前                      本次回购出售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700,681,355       100     1,700,681,355        100
  其中: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
   总计      1,700,681,355       100     1,700,681,355        1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
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
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
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将其持有的
公司100,340,2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0%)以3.42元/股的价
格转让给杭州兴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健青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详见公
司 2025 年 9 月 20 日 于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
告》(2025-44)
   公司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
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相关风险提示
况、公司股价波动等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本次回购出售计划存在出
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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