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6-003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孟书明先生、孟淑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东孟书明先生持有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5,577,439股,股东孟淑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30,000股,孟书明与孟淑亮为
兄弟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07,439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5.9315%(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5.9901%)。
孟书明、孟淑亮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13
日至2026年6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80,000股,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若在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
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孟书明、孟淑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过1,38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9493%)。若在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
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进行;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定执行。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减持承诺如下: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系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
资、信托代持等情况,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年12月6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理)。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仍应遵守
前述限制性规定。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
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
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
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系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
信托代持等情况,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
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
减持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书明、孟淑亮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且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
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孟书明、孟淑亮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
露。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
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