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1 19:13: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5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出具的《关于更换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
合伙人的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石晨起、
李松帛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大信工作安排原因,现指派许
欣波、李松帛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审计服务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许
欣波、李松帛。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许欣波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证券业务
服务经验 10 余年。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津创业环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在
其他单位兼职。
  许欣波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许欣波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同有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