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4 证券简称: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拓至盈贰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瑞宏凯银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特定股东共
青城华拓至盈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拓至盈贰号”)、深圳
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华拓至远叁号”)以及共青城瑞
宏凯银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宏凯银壹号”)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其中,华拓至盈贰号和华拓至远叁号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 1,319,800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835%;瑞宏凯银壹号计划减持不超过 1,980,0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6757%。
公司近日收到华拓至盈贰号、华拓至远叁号及瑞宏凯银壹号出具的《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共青城瑞宏凯银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华拓至盈贰号和华拓至远叁号共同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华
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19,8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7835%,减持股份数量应合并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华拓至盈贰号和华拓至远叁号的减持计划
过 1,319,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835%。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不超过 74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
超过 579,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835%)。(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变)。
日-2026 年 5 月 24 日)。
(二)瑞宏凯银壹号的减持计划
股本的 2.6757%。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4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00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24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6757%)。(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日-2026 年 5 月 24 日)。
三、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下:
“①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
限售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反本企
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
②自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如有)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本企业试
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
公司股份,则承诺减持安排如下:A、实施减持的条件:a.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
期,如有)已届满;b.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
担赔偿责任;B、减持价格: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
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C、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D、减持数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以其他方式减持的,减持数量应当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③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
安排、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④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
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信息披露
相关规定要求更严格的披露时间的,从其规定;
⑤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⑥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符合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
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宏凯银壹号、华拓至盈贰号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华拓至
远叁号曾因误操作低于公司发行价减持了 29,800 股,该股东已主动购回相应股份并
向公司上缴全部收益,未产生实际获利;除前述已纠正的误操作外,未发生其他违反
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实施进度。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华拓至盈贰号和华拓至远叁号、瑞宏凯银壹号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