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
月11日9:15-15:00。
武汉富力万达嘉华酒店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东湖路105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7.390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134,373,170股,占公司
全部股份的26.9092%。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202人,代表股
份2,404,16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481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210人,代表股份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
下议案:
计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6,455,23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5%;反对2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870,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86%;反对 27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20%;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8,708,439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3%;反对2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34%;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824,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494%;反对 2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30%;弃权 9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77%。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以下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补选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34,471,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314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886,662 股。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34,458,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305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874,244 股。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34,447,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96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863,194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指派邓薇律师、苗宝文律师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