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权
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荆州九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2025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荆州九菱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
表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对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26日出具《荆州
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6Y00012号)。截至2026年1月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根据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激励计划》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29 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90
万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期间,激励对
象中 2 名核心员工滕岩松、段红漫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
前述授予未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 万股;3 位激励对象:陈明、范李平、徐
宏因个人资金不足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1.50 万股,按
照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18.40
万股。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9 人调整为 27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22.90 万股调整为 18.40 万股。
综上,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7 人,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40 万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事
宜均与《激励计划》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中披露的事宜不存在
差异。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激励对象个人意愿及认购结果调
减最终授予人数及授予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持续监管
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无
异议。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