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9 证券简称:美德乐 公告编号:2026-013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5〕2973 号)。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82 号)。公
司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6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1.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70,0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1,812,799.17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15Z0005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3 日,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大连美德乐四期建设项
目
华东工业自动化输送设
备生产及研发项目
高端智能化输送系统研
发生产项目
美德乐华南智能输送设
备研发生产项目
合计 79,427.57 64,500.00 60,826.7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
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 5,849.31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后拟投入募 自筹资金已预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集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金置换金额
大连美德乐四期建设
项目
华东工业自动化输送
设备生产及研发项目
高端智能化输送系统
研发生产项目
美德乐华南智能输送
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合计 60,826.72 5,849.31 5,849.31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10.70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410.7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
发行费用(不含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
项目 支付发行费用金
税) 换金额
额(不含税)
保荐费用 188.68 188.68 188.68
承销费用 4,360.37 - -
审计及验资费
用
律师费用 310.00 18.87 18.87
信息披露费及
发行手续费等
合计 6,181.28 410.70 410.70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置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
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15Z0035 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决议》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
字【2026】215Z0035 号)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