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6]230Z001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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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投资者认购资金明细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验 资 报 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验字[2026]230Z0017 号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作
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承销商截至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5:00 止收到特定投资者认购江淮汽
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资金的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证资料是江淮
汽车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截至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5:00 止特定
投资者认购江淮汽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资金交款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
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
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022 号《关于同意安徽江淮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江淮汽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0,168,404 股。本次江淮汽车向姚志超发行 A 股
投资基金发行 A 股 4,009,623 股,向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知行 2 号私募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发 行 A 股 2,004,811 股 , 向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A 股
股,向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知春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 A 股
每股 70,168,404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49.88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5:00 止,贵公司指定的股东缴存
款 的 开 户 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四 牌 楼 支 行 的
到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思哲多策略母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缴付
的认购资金 199,999,995.24 元,收到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知行 2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缴付的认购资金 99,999,972.68 元,收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
付的认购资金 259,999,998.80 元,收到葛卫东缴付的认购资金 999,999,976.20 元,
收到方文艳缴付的认购资金 999,999,976.20 元,收到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知春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缴付的认购资金 599,999,985.72 元,收到财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缴付的认购资金 240,000,114.00 元,合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投资者认购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将承销的江淮汽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认购资金到位情况呈报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时
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附件: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投资者认
购资金明细表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验字[2026]230Z0017
号验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廖传宝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宗志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钱艳苹
附件: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投资者认购资金明细表
截至2026年2月3日下午15:00止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收款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实缴认购金额
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思哲多策略母基金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知春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合计 3,499,999,99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