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舍伦: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0 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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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50         证券简称:爱舍伦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拟根据本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2025年10月24日经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5年12月1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4号),公司
股票于2026年1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6,919,83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0,378,947.32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30,202,199.5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6]215Z000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40,176,747.82元,低于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0,000.00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决定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原拟使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凯普乐公共卫生医疗物资产
           业园建设项目
        合计              30,000.00    24,017.67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凯普乐公共卫生医疗物资产业园建设项
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凯普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
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所需投资资金不足部分,后续由公司自有
或自筹资金补充。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审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本
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议》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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