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1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
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制药”)拟与肇庆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签署肇庆高新区
土地收储相关补充协议。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补充协议目前尚未签署,肇庆高
新区土储中心尚需履行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因此,各方最终能否签署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土地收储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和肇
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由政府收储的议案》,同意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
药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双钱”)将位于广东肇庆
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将军大街北面和肇庆高新区罗湖片区建设路西面、科技大街
延长线南面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交由肇庆高新区
土储中心收储,收储补偿价款为 75,976.04 万元。
同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应在协议
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的总补偿款,剩余的 70%款项应在协议签订
后一年内支付。9 月 15 日,肇庆中恒制药、肇庆中恒双钱、肇庆市高新区建设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高新投资公司”)、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共同
签订《土地抵押合同》。9 月 16 日,肇庆中恒制药和肇庆中恒双钱合计收到肇庆
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收储补偿价款 22,792.812 万元,占收储补偿价款总金额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18 日、2022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69、临 2021-71、临 2022-53)。
(二)收储展期的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剩余的 70%款项(53,183.228 万元)未严格按照约定在协议签订后
一年内支付(即 2022 年 9 月 9 日前)。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
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共同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剩余的 70%款
项(53,183.228 万元)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其中,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应支付 8,183.228 万元(已按时完成),剩余 4.5 亿元应在 2023 年 6 月、9 月、
肇庆高新投资公司、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共同签订《土地抵押合同补充协议》。
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
案》,同意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提出的延期支付事项(即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清偿全部债务),并同意控股孙公司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拖欠的补偿款本
金、利息、土地抵押合同等事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同日,肇庆中恒制药与肇庆
高新区土储中心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二)》
(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及《土地抵押合同补充协议(二)》,约定所欠本金
及利息分八期支付,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79、
临 2023-63、临 2024-1、临 2026-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肇庆高新土储中心累计已支付了本金 36,945.56 万
元及利息 7,133.18 万元,尚欠本金 390,304,788.11 元(较 2026 年 1 月 6 日披露
的数额减少 188.28 元,主要原因是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31 日的计息基数调整
所致)。
二、土地收储的进展情况
公司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补偿款余款支付事项与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进
行多次的磋商、沟通。2026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肇庆高新区土储
中心提出的延期支付事项(即延期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前清偿全部债务)
,并同意
控股孙公司与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签订土地收储相关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签订协议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土地收储相关补充协议尚未签署。在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后,公司将另行
公告。
四、相关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法规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有关补充协议及办理过程中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
五、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补充协议目前尚未签署,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尚需
履行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因此,各方最终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
土地事项进展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