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0 1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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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新能”)结合
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并编制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48,614.76       124,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及项目公司(江苏新能
青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
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
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开发区青口盐场,总建设规模为 220MWac,
直流侧 280MWp,交流侧 220MWac,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
网设施、运维设施。
  (1)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发展战略
  在全球气候变化不断加速、环境问题愈发紧迫的大背景下,中国实施“碳达
峰、碳中和”能源发展战略是出于响应全球气候变化挑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能源行业转型升级等多方面的考虑。2020 年 9 月 22 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
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郑重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
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
碳中和。《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也将“‘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
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
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
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 2030 年,非化石能
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
以上”作为主要目标。
  在此背景下,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发展战略,通过
实施本项目积极投资建设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具有重要意义。这一举措是顺应我
国能源发展转型升级的切实行动,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和效
能,还能为加快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奠定坚实基础。
  (2)把握光伏电站行业的发展机遇
碳能源体系的转变,最终进入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可持续能源时代。太阳能作为
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普遍性、清洁性、长久性等优点,将是引领全
球能源革命的主力军。在全球能源转型全面加速的背景下,光伏电站行业的快速
发展系大势所趋。近年来,我国持续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方案》《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可再生
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为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提供
大力支持。此外,《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新型储
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
政策举措的通知》等地区政策也为江苏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明确、广阔的
市场前景,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紧抓光伏发电行业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在
光伏发电领域的产业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
  (3)落实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为践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
部署,公司坚持以项目开发为基础、以资本运作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战
略,总体发展目标围绕瞄准海上风电、特高压清洁能源基地、“光伏+”综合利
用等方向,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并购等多种方式,推动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规模
不断发展壮大。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光伏装机容量及业务规模,从而强化市
场竞争优势并提高整体盈利能力,是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
  (4)促进地方能源转型和相关产业发展
  江苏省作为经济强省,企业数量众多,电力需求量极为庞大。特别是在制造
业与服务业等关键领域,企业的日常生产和运营活动均高度依赖于电力的稳定供
应。与此同时,江苏省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适合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式光
伏发电工程的建设工期相对较短,因此,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快速满足电
力需求的有效选择。
  加快光伏项目的开发,将为地区能源结构提供有效补充,有力推动相关产业
的蓬勃发展,为江苏省的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1)丰富的技术储备及运营经验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新能源发电领域,持续关注和跟踪发电领域相
关电气设备发展和运维相关前沿技术,并进行大胆的实践和创新,在光伏发电业
务领域建立起完善的开发以及运维管理体系与技术体系,项目管理水平位居行业
前列。
  公司基于先发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口碑,光伏板块装机容量持续增长,项目总
体运行平稳,2024 年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全年发电量 2.85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2.11
亿千瓦时,2025 年 1-9 月,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电量 2.42 亿千瓦时,上网
电量 1.76 亿千瓦时。随着光伏发电项目的稳步推进,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
验。
  公司所拥有的技术积累及运营经验为项目落地提供支持。
  (2)丰富且稳定的太阳能资源为项目的落地提供保障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开发区,根据《连云港市“十
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连云港市年均日照时长在 2,300h 以上,年总辐射量超
过 5,000MJ/m2,太阳能资源居全省首位。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
  项目区域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保
障。
  (3)持续增长的电力需求为项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用电量也逐年提
升,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2025 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 103682 亿千瓦
时,同比增长 5.0%。未来,随着信息化、数字化不断普及,智能产品数量不断
增多,社会用电量仍将保持稳步上升的趋势。
  电力需求的不断增长为光伏发电行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本项目的产
能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 111,614.76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87,000.00
万元用于光伏工程投资建设,主要为设备及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和铺底流动
资金等。
   本次募投项目拟由江苏新能青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为连云
港市连云港经济开发区青口盐场。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5.04%,税后静态
投资回收期为 13.77 年(含建设期),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备案号为“连行审备〔2024〕352 号”),已取得
《关于对江苏新能青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连开审批复〔2025〕43 号)。
(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资本结构、营运资金缺口及未来发展规划,拟
使用募集资金 37,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流动性
风险,满足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为 885,041.92 万元、907,020.16 万元、972,332.53 万元和 959,409.28 万元。本次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将营运资金合理投入日常经营、产
品研发和市场拓展等方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风险抵抗能力。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保障公司盈利能力,进一
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做大做强。
  (2)募集资金管理与运用相关的内控制度完善
  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一如既往严格遵守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新能。
  本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实施完毕后,将通过
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及营运能力的形式为公司带来效益。
  本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备案及环境保护评估手续。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主
营业务进一步发展,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提升公司的抗
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有所提高,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公
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逐渐实现转股,公司的净资产将进一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将逐
步降低,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实
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影响力,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综上
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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