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0 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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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
余养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钱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董事钱韬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
决。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
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利益,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余养朝先生、冯占先生、江剑锋先生、钱韬先生、夏伟伟先生为
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
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保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拟定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余养朝先生、冯占先生、江剑锋先生、钱韬先生、夏伟伟先生为
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
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并确定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取消归属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
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
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有效期一致。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
项外,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公司董事余养朝先生、冯占先生、江剑锋先生、钱韬先生、夏伟伟先生为
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
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定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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