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
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中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相关事宜进行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的核查意
见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需进行调整。经过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为 2.27 元/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调整为 3.42 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
二、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核查意见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激励对象未达到解
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数合计为 5.72 万
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
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
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72 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