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于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叶小杰主持,应到
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经核查,本次公司对原
募投项目“1000 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部分实施地点、
建设期等进行变更,原项目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58,000 万元用于实施“扩产
硬面材料产线建设项目”、“年产 2 亿片数控刀片基体厂房并新增年产 5500 万片
数控刀片基体产能建设项目”和“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等新项目的
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
规划。此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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