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水华: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0 18: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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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水华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3 号),核准帝欧水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原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1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述债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聘请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担
任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可转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经公司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已
使用完毕,但可转债还在存续期。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
签订了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
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
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依据上述规定终止了与华西
证券的保荐协议。鉴于公司与申港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时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并完成销户但可转债仍在存续期,申港证券委派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代表人叶华先生和程聪先生将继续负责公司可转债存续期的持续督导
工作。叶华先生和程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华西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及
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叶华先生: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二十余年,先后主持和参与湖北
宜化配股,承德钒钛、春天股份、聚隆科技和司尔特 IPO,中航精机非公开发行,
天颐科技、青鸟华光重大资产重组,康欣新材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等项目。
  程聪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7 年开始从事投
资银行工作,其负责或参与星辉环材、思柏科技等 IPO 项目,三羊马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项目以及晶华光电、龙桥矿业新三板挂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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