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智股份”)于2025年4月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所有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设立的分/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或者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
保。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
票、保理业务、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业务,担保额度总
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事项之日止。担保协议的主
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
机构、非金融机构等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0)。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四川双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双智环保”)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500万元,用于支付货款,借款期限
为12个月,计自2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8日。同时,公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
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兴银蓉(保)2602第18225号),为双智环保主合同项下
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双智环保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
(二)担保事项二
称“圳川能源”)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支行(以下简称“乐山
银行沐川支行”)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编号:2026年乐商银沐支保字第
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近日,仁智股份与乐山银行沐川支行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安航环保的担保余额为600万元(圳川
能源已对安航环保进行担保,本次仁智股份对安航环保提供的担保为追加共同
担保,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
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药产业园办公大楼三楼3021
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石油天然气
技术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
赁;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污水
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双智环保系公司下属的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四川仁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100%股权,四川仁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圳川能源51%股权,圳川
能源持有双智环保51%股权。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259.61
营业利润 -41.46 14.17
净利润 -41.46 14.98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71.03 3,588.46
净资产 758.43 776.43
负债总额 2,012.61 2,812.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012.61 2,812.02
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00 0.00
(二)担保事项二
被担保人四川安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
公司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担保事项二
及其修订或补充;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本次
提供担保的事项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及有效期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双智环保、安航环保的其他法人/自然人股东此次不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
保或者反担保。双智环保、安航环保系公司控股孙公司,目前均经营正常,公
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仁智股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总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为41,998,034.09元(含本次),占公司
保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不
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