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2 月 1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 66 号公司本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2.51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董事长余乐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575,494 97.0151 1,720,021 2.3313 482,100 0.653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37,243,274 99.5932 1,994,321 0.3116 608,300 0.095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度日常关联交
易 执 行 及
计情况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武芳芳 张永权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