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390 号)同意注册,浙江富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75.3643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88,551,002.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84,319,603.62 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4,231,398.3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8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 存续状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号 体 态
特科技 份有限公司 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 销
股份有 科技支行 目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限公司 平安银行湖
本次注
销
部
招商银行股
本次注
销
湖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本次注
湖州安吉绿 销
色支行
注:公司开立在平安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公司于近期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同时公司与保
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