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
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后认为,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
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
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
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
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除以上人员及中介机构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
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
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