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0 0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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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5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 亿人民
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及不超过 10 亿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隆扬电子
(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9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87.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2.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4,687,5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1,780,105.6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验字[2022]230Z0287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
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
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
东的利益。本次开展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
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含超募资金)管理到期后将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
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
  (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
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
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其他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担保,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资金来源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不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
控制风险;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不超过 6 亿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
委托理财,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本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此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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