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 关于新增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0 0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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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的控股股东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炫控股”)增加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关联董事傅青炫、张东琴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鼎炫控股
以借款方式新增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新台币8,300万元的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
超过新台币11,400万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且公
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12个月(到期可续),借款年利率为2.00%(不高于中国人民银
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
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上述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傅青炫先生、张东琴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
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会
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
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
应担保的,可以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282643
   法定代表人:傅青炫
   注册资本:新台币2,500,000,000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住所: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802 West Bay Road, P.O.
   Box 10338 Grand Cayman KY-1003, Cayman Islands
  与公司关联关系: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
司69.04%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傅青炫任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张东琴任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5年1-9月营业收入新台币1,778,752仟元,净利润新台币
  履约能力分析:鼎炫控股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目前经营正常,
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鼎炫控股以借款方式新增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新台币8,300万
元的财务资助,累计总额共计不超过新台币11,4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2.00%(不高于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
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
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和财务资助,能更好地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偿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新台币
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财务资助,能更好地满足公
司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事项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实行回避表决。
  (3)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鼎炫控股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财务
资助,是控股股东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
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拓展,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新增提
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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