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港迪技术
股票代码:3016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力鼎五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65 室-78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权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 报 告书系 依 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 称“《公 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港迪技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港迪技术、上市公司 指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力鼎 指
力鼎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市公司股份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
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力鼎五号投资合伙企业
名称
(有限合伙)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65 室
注册地址
-78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 3,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JFHMW8F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经营范围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11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10 日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65 室
通讯地址
-78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自然人股东 薛刚 1,000.00 32.2581%
自然人股东 郭晓欧 300.00 9.6774%
自然人股东 刘宗启 300.00 9.6774%
自然人股东 郭昭春 300.00 9.6774%
自然人股东 叶华 250.00 8.0645%
自然人股东 胡杏兰 200.00 6.4516%
自然人股东 陈琴 150.00 4.8387%
自然人股东 周慧倩 100.00 3.2258%
自然人股东 谢鸣 100.00 3.2258%
自然人股东 邱飞 100.00 3.2258%
自然人股东 郑小梅 100.00 3.2258%
自然人股东 李小松 100.00 3.2258%
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
企业法人 100.00 3.2258%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3,100.00 100.0000%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基金小镇基金 9 米
注册地址
商业平台 29-1
法定代表人 伍朝阳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05816326W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不
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含
经营范围
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财
务咨询。
设立日期 2014-01-24
经营期限 2014-01-24 至 2039-01-22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65 室
通讯地址
-7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力鼎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安排需求而做出的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比例 5.3879%)的股东嘉兴力鼎计划在自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0 个
自然日内(自 2026 年 2 月 4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3 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835,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1.5
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
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序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号 (元/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前 2026年2月4日至2026
已发行的股份 年2月6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387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 2,783,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8%,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
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0 5.3879% 2,783,900 4.9998%
嘉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0,642 5.0838% 2,614,542 4.6957%
力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358 0.3042% 169,358 0.3042%
三、信息披露人权益限制情况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小松先生、谢鸣先生各自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间
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6,775 股,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承诺,李小松先生、谢鸣先
生每年可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
上市公司离任监事高凤勇通过嘉兴力鼎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4,194 股,
因上市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高凤勇先生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不
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承诺,高凤勇先生本人担任上市公司
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除上述限制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
流通股,不存在冻结、权属争议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构成情况构成实质性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上市公司的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嘉兴力鼎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26 年 2 月 9 日
附件:
基本情况
湖 北 省 武 汉 市东 湖 开 发 区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武 汉 理 工 大 学科 技 园 理 工
限公司
园路 6 号 D 车间
股票简称 港迪技术 股票代码 301633
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
浙 江 省 嘉 兴 市南 湖 区 东 栅
有限责任公司-嘉兴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
力鼎五号投资合伙企 住所
镇 1 号楼 165 室-78
业(有限合伙)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量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3,000,0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3879%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216,1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0.3881%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数量:2,783,900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比例:4.9998%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 2026 年 2 月 4 日-2026 年 2 月 6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 股份减持(集中竞价)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备注:不适用)
金来源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系减持行为,持股比例下降,不涉及资金来源。
是□否□(备注: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
否 拟 于 未 来 1 2 个 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
月内继续增持 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
说明: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
否在二级市场买
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备注: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
司的负债,未解除
是□否□(备注: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备注: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备注: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嘉兴力鼎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26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