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9 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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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6-008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2月9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15-9:25,
月9日9:15-15:00。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06 人,代表股份 345,664,3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04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604 人,代表股份 40,254,48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539,4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0.70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网络投票的股东 602 人,代表股份 325,124,92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3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601 人,代表股份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94,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84,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897%;反对 4,039,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355%;弃权 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77,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弃权 6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67,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463%;反对 4,021,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弃权 6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79,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69,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525%;反对 4,025,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5%;弃权 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79,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69,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525%;反对 4,025,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3-
股份总数的 10.0005%;弃权 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80,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0,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540%;反对 4,025,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5%;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76,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66,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455%;反对 4,029,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89%;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76,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66,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455%;反对 4,029,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89%;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76,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66,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455%;反对 4,029,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89%;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81,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5-
权股份总数的 89.8579%;反对 4,024,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65%;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82,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2,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604%;反对 4,018,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16%;弃权 6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76,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66,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450%;反对 4,023,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0%;弃权 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82,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2,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604%;反对 4,022,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25%;弃权 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82,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2,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604%;反对 4,023,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0%;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82,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5%。
                         -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2,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604%;反对 4,024,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2%;弃权 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719,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09,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1993%;反对 3,888,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609%;弃权 5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80,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0,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545%;反对 4,027,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49%;弃权 5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8-
以上通过。
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659,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50,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0522%;反对 3,945,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015%;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650,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40,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0294%;反对 3,945,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015%;弃权 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650,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弃权 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40,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0279%;反对 3,946,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030%;弃权 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65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45,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0403%;反对 3,940,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89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648,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38,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 10 -
权股份总数的 90.0229%;反对 3,948,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079%;弃权 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653,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43,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0353%;反对 3,943,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955%;弃权 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74,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64,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8403%;反对 4,021,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9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705,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11 -
弃权 6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5,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1655%;反对 3,889,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624%;弃权 6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699,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89,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1493%;反对 3,892,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693%;弃权 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3%。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7,680,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89,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2315%;反对 24,552,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0.9932%;弃权 3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3%。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 12 -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692,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82,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1339%;反对 3,900,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889%;弃权 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78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7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0161%;反对 12,801,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8008%;弃权 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田杰律师、王艳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3 -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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