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方国
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就北方国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5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 90,056,28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59,999,998.1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575,524.79 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956,424,473.31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截
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996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
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
过 9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项目总投资 项目实施主
募投项目名称 金额(人民 投入金额
金额(欧元) 体
币) (人民币)
奥罗拉光电
波黑科曼耶山 125MWp
光伏项目
司
合计 12,710.93 99,018.16 96,000.00 -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
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
第 ZG1299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后为人民币 956,424,473.31 元。鉴于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
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项目总投
资金额 资金拟投入 资金拟投入 项目实施主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额
(人民 额 额 体
(欧元)
币) (人民币) (人民币)
波黑科曼耶山 奥罗拉光电
项目 司
合计 12,710.93 99,018.16 96,000.00 95,642.45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截至
投入额合计为人民币 37,989.21 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7,989.21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自有资金预
项目总投资
募投项目名称 金额(人民 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金额(欧元)
币) (人民币)
波黑科曼耶山 125MWp
光伏项目
合计 12,710.93 99,018.16 37,989.21 37,989.2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575,524.79 元(不含增值税),在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339,622.64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合计 3,575,524.79 339,622.64 339,622.64
四、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中的披露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建
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赵 凡 黄 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