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 2026 年发 2025 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为扩充算力资源池,服
购买原材料、 务当前在手订单用户,
采购机时、软件、网
燃料和动力、 13,000,000.00 618,291.99 公司拟向关联方采购算
络费等
接受劳务 力资源规模较 2025 年
度增加。
销售产品、商 提供超算云服务、超
品、提供劳务 算云会议服务
委托关联方销
- - - -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 - - -
产品、商品
其他 - - 60,000.00 -
合计 - 13,100,000.00 697,159.91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名称: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884052P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 4 号院内 2 号楼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法人
负责人:孙德刚
主营业务:开展计算机网络及信息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大
数据技术、大规模科学计算技术及科研信息化技术研究;管理信息化与网络科普技术研
究;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技术研究;“中国科技网”运行与管理;相关技术开发与服
务;相关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数据与计算发展前沿》和《中
国科学数据(中英文网络版)》出版
注册资本:55,526 万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关联方二
名称:中科信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GYPW9W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兴科南二街 3 号院 1 号楼 32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齐勇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
元器件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
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
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缴资本:800 万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并行科技”或“公司”)直接持有北京北龙超
级云计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龙超云”)34%股权,并行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并
行(广州)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龙超云 21%股权,并行科技合计持有北龙超云 55%
股权,北龙超云为并行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北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科北龙”)系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之全资子公司,中科北龙系并行科技控
股子公司北龙超云的少数股东,且并行科技与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存在持续
交易,因此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列为并行科技
的关联方。中科北龙持有中科信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控”)65%
股权,中科信控受公司关联方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控制,中科信控亦为并行
科技关联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行科技控股子公司北龙超云拟向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
息中心购买计算资源、网络费、软件等,2026 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北龙超
云拟向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提供超算云服务、超算云会议服务等,2026 年
度交易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北龙超云与关联方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2026
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210 万元。并行科技拟向中科信控购买计算资源,2026
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 1,100 万元。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需要预计 2026 年关联交易,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
为准。在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
要签署相关协议。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文光、李晓静、范小华对《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
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和第 7.2.6 条规定,此项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
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需要预计 2026 年关联交易,在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具有必要性。上述
预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并行科技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
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本次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性交易,
为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具有必要性。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
利影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 年日
(四)
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