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普特”)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82,494,796.28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及现金管理情况
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9
开户公司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月 30 日止余额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东莞长安支行
奥普特视觉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苏州)有限公司 司东莞长安支行
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9
开户公司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月 30 日止余额
奥普特视觉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苏州)有限公司 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合计 / 1,546,409,791.62 66,836,073.43
注: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户(账号:944002010002240170),
系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销户。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户(账号:944001010002240163) ,
系原用于“营销网络中心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销户。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支行账户(账号:769905291310668),系原用于“总
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销户。
(4)初始存放金额 1,546,409,791.62 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535,969,003.72
元差异为 10,440,787.90 元,主要系专项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
费及证券登记费(不含增值税)。
预计年
产品 金额 存款期
序号 签约理财银行 产品名称 到期日 化收益
类型 (万元) 限天数
率
中国建设银行股 中国建设银行大额存
定期
存款
长安乌沙支行 年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 中国建设银行大额存
定期
存款
长安乌沙支行 年期)
民生银行聚赢黄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 结构
挂钩黄金 AU9999 看涨
二 元 结 构 性 存 款
长安支行 款
(SDGA252855Z)
民生银行聚赢黄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 结构
挂钩黄金 AU9999 看涨
三 元 结 构 性 存 款
长安支行 款
(SDGA253142Z)
招商银行股份有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 结构
支行 性存款 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 定期
单 2025 年第 0653 期 存款
支行
预计年
产品 金额 存款期
序号 签约理财银行 产品名称 到期日 化收益
类型 (万元) 限天数
率
招商银行股份有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 定期
单 存款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 定期
单 2024 年第 96 期 存款
支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具
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
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华东机器视
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由 2022 年 1 月调整至 2023 年 7 月。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2022 年 9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
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上变更及调
整具体如下: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西路以南沿涌路旁,投资金额由 19,115.21 万元增加至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增加至 30,940.99 万元;
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0 月分别调整至 2023 年 3
月、2024 年 12 月及 2025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综合考虑
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部分募
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同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7 月调整至 2025 年 7 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同意使用自有资金 570.73 万元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机器视觉制造
中心项目”的投资额,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主要为设备投
资,调整后的“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 60,143.85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综合
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为便于公司管理,公司拟将“总部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西路以南沿涌路旁”变
更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新星工业园兴发路西侧”。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增加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额,同时调整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结
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原计划投入“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
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营销网络中心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 936.62 万元增加至“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调整后
的“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 13,419.7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机器视觉
制造中心项目”已于近日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予以
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
募集资金 14,270.59 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
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 14,405.95 万元
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华
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
时拟将“华东机器产业园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鉴于“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在扣除尚未支付的工程施工合
同尾款、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应付未付款项后,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
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 3,211.84 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截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后剩余募集资金 3,304.56 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3《前次募集资金变更
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差异金额(元)
投资项目 差异原因
总额(元)① 总额(元)② ③=②-①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 (1)加强费用管
项目 控,降低项目成本;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差异金额(元)
投资项目 差异原因
总额(元)① 总额(元)② ③=②-①
(2)现金管理及利
息收入。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
设项目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4,310,203.72 102,290,617.00 -202,019,586.72 详见注 2
(1)加强费用管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 控,降低项目成本;
心建设项目 (2)现金管理及利
息收入。
募集资金利息投入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45,132,795.95 46,701,605.27 1,568,809.32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利息投入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150,996,172.88 996,172.88
募投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177,105,168.51 177,105,168.51 详见注 3
合计 1,535,969,003.72 1,191,310,893.06 -344,658,110.66
注 1: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鉴于下游客户产品
需求品类已显著扩展且公司产品线已完成全场景覆盖的升级,原“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
项目”的产能规划已无法匹配当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已终止该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 20,226.91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
结余为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终止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注 2:2026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仍在对外出租中,
租赁期限尚未届满,地方管理部门与承租方就搬迁拆除和安置等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该
地块尚未满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关于出让的要求。基于机器视
觉行业未来前景展望以及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希望将光源、控制器、相机、镜头、
读码器等机器视觉核心产品的产能进行扩充。综上,公司将该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
注 3: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将“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
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 3,304.56 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
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07.0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4.3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出具《广东奥
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7387-2
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截止 2020 年
人民币 1,251.40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为人民币 907.01
万元,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344.38 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
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
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
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
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
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截 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 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余额 为
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结余金额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情
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
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
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 A 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
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
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原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投入募
集资金 23,441.14 万元、已终止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 20,983.37 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 年 9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1,846.3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9,131.09
募集资金净额:153,596.9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1年使用:32,166.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252.43 2022年使用:32,752.52 2023年使用:27,062.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57% 2024年使用:18,389.22 2025年1-9月使用:8,760.0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额(含存款利 额(含存款利 (或截止日项目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息) 息) 完工程度)
额的差额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
中心项目 中心项目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 2025 年 7 月
园建设项目 园建设项目 (已终止)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项目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 务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142,281.09 153,596.90 119,131.09 142,281.09 153,596.90 119,131.09 -34,465.81 /
附件 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9 月 现效益 效益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
项目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
设项目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
心建设项目
合计 146,659.07 67,094.80 88,119.28 60,122.63 215,336.71 /
注 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产能利用率=主要产品(光源、控制
器、镜头、相机)各自产能利用率*主要产品(光源、控制器、镜头、相机)各自产能权重比例之和。
注 2: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鉴于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品类已显著扩展且公司产品线已完成全场景覆盖的升级,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的产能规划已无
法匹配当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7 月提前终止该项目。
注 3: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引进一系列先进的研发设备、一批专业的研发人才,集中公司现有研
发技术力量,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合理配置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
领先地位。
注 4:营销网络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营销服务中心的建设,公司可以为区域内的客户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提高客户的依附性,缩短客户需求响应
时间,从而提高市场渗透率,扩大市场占有率,树立统一的品牌形象,增强自身竞争优势,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 3: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项 变更后项 变更金额占变更 投资进度
截至期末计 截至期末实 项目达到预定
目拟投入 目拟投入 变更金额 前项目拟投入募 (%)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划累计投资 际累计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3) 集资金总额比例 (7)=(6)/
金额(5) 金额(6) 期
总额(1) 总额(2) (4)=(3)/(1) (5)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项目、超募资金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 务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31,598.29 43,850.72 12,252.43 / 43,850.72 20,396.82 / /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进度,将“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星工业园变更至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西路以南沿涌路
变更原因、变更程
旁,投资金额由 19,115.21 万元增加至 30,940.99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 11,315.81 万元增加“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
“总部研发
序、批准机构及相关
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增加至 30,940.99 万元。
披露情况(分具体募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投项目)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决定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同时调整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原计划投入“华东研发及技术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营销网络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36.62 万元增加至“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调整后的“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 13,419.7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