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是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上限金
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闲置情况进行现金管理,并依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随时对所购投资产品进行赎回以满足项目资金使用需求。本次审议的额度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虽然拟投资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等各种因素
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且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
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2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2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9.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额为 100,717.30 万元。
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 103,458.60 万元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626 号”《验
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情况
根据《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合计 58,958.44 58,958.4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717.3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变更及终止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将“产品技术开
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原定的 2024 年 11 月 18 日延期至 2026 年 11 月 18 日;将“湖州天元技术改造
升级项目”、“杭州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天元宠物越南宠物笼具项
目”;终止“天元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公司将积极筹划、审慎研究讨论确定合适的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及终止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87)。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及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后尚未确定具体投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计划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
管理类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是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上限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
闲置情况进行现金管理,并依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随时对所购投资产品进行赎
回以满足项目资金使用需求。
本次审议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
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有效期和额度范
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决
定投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对前次授权截止日期与本次审议日期
之间的现金管理情况予以追认并补充授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保
本型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虽然拟投
资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等各种因素影响,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除上述风险外,投资风险还包括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
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
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将谨慎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
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审
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施实时动态监控,
切实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与规范使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更好实
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进行现金管理,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
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且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对前
次授权截止日期与本次审议日期之间的现金管理情况予以追认并补充授权;同时,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投资具体
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
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元宠物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