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奕东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东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
奕东电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40 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7.23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22)第 441C000030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166,112.39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人民币 1,057,049,112.39 元。根据《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总计 91,411.70 91,411.70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1,700.00 万元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 31,7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追加投入,并
将该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 60 万平方米
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总计 131,598.59 131,598.59
截止 2025 年 1 月 23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
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结项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 60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
流动资金的议案》
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董事会及监事
会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
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
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
述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
时公告。
(四)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
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定变数。
(二)风险控制措施
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
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实。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 毅
刘光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