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8 证券简称:南网数字 公告编号:2026-004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作为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下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
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5〕2295 号
《关于同意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694.7534 万股,发行价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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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人民币 5.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1,383.15 万元,扣除承
销费(含税)4,765.39 万元后,剩余 266,617.76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271,383.1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541.73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263,841.4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20306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当前的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额
先进电力人工智能平台与智慧生产营销应用建设项
目
深圳先进数字能源技术研发基地及技术交付中心建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5,446.06 255,446.06
二、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主要内容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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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之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
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
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
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
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
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
付及其工资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无法直接通过募集
资金专户办理。
相关的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根据税务机关、社会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税
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的缴纳,均通过基本存款账户,
以银行托收方式进行,无法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办理。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
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在
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在
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
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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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
经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
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投项目的人员工时打卡情况,人力资源部门计算相关人员可
置换口径时薪,结合工时打卡情况,生成薪酬费用置换汇总
表。
六个月内,根据按月汇总的薪酬费用置换汇总表,发起募集
资金置换申请审批流程,经公司付款流程批准,并由会计师
事务所统一出具一份鉴证报告后,将等额募集资金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至基本存款账户。
(三)保荐机构对于本事项的监督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子
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公司及子公
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
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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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
于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
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
行支付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后续定期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
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
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以及募集资金的规
范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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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为公司募投
项目开展的正常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
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2026 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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