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6-005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周方洁先生、于雪先生、
杨柳锋先生、欧江玲先生、叶侃先生五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阮殿波先
生、程玲莎女士、林飞君先生三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
司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
职资格,且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同意。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阮殿波先生、程玲莎女士、林飞君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中,程玲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
将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将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
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仍将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
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
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方洁先生:
员,国家 863 专家库专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机械电子部科技进步一等
奖、兵器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浙江省第二届科技新浙
商、宁波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宁波市十大青年科技创新奖、宁波市劳模、宁波市
有突出贡献专家荣誉称号、入选宁波市“4321 人才工程”、获第四届“科技新
浙商”称号、首届“台州乡贤”。历任北京理工现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政协第十二、十三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
董事长。
周方洁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一世纪 51.8%的
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642,721 股。
周方洁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周方洁先生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周方洁、陈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4 号),
周方洁先生因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四
十条和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除此
之外周方洁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于雪先生:
筑造价员,助理工程师。主要荣誉: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3 年电力
行业工程造价管理优秀成果二等奖、电力工程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历任公司副
总经理,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
市场策划部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企划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北京
博微广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经理、江西博微新技术有
限公司总经理。
于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
权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司股票期权 500000 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雪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杨柳锋先生:
历任公司工程总监、生产总监、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经理。
杨柳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通过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持有已获授权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司股票期权 150000 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柳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欧江玲先生: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欧江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已获
授权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司股票期权 150000 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欧江玲先生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叶侃先生:
执业会员、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叶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
权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司股票期权 100000 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侃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殿波先生:
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宁波大学先进储能技术与装备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外
导师,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防科技创新特区项目专家组专家,中国石墨烯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理事,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客聘研
究员,中国超级电容产业联盟副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学会超级电容器与储能技
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dvancedCapacitors,Advisory Board,中国微米纳米技
术学会高级会员,《储能科学与技术》期刊副主编,《电力机车与城轨车辆》与
《硅酸盐学报》期刊编委,宁波二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震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阮殿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阮殿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阮殿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玲莎女士:
计师。历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金华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原水有限公司外部
董事,宁波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程玲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程玲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玲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飞君先生:
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开诚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律师,
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兼职硕士生导师。
林飞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林飞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飞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