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众远投资”)计划自该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众远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获悉股东众远投
资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232,8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3%。本次权益变
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先生、姜雪女士与一致行动人众远投资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由 71,115,000 股降至 70,88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71.19%
降至 70.95%,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十堰经济开发区汽配城广州路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 王世斌
住所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25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姜雪
住所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258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2月5日
价 交 易 方 式 ,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232,8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比 例
权益变动过程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股比例从71.19%下降至70.95%。
股东减持事项按照已披露的计划进行,其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
来 持 续 经 营 产 生 重大 影 响。
股票
泰祥股份 股票代码 301192
简称
变动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方向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32,800 0.23
合计 232,800 0.2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式(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5,023,270 5.03 4,790,470 4.80
众远投 其中:无限售 5,023,270 5.03 4,790,470 4.80
资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合计持有股份 53,850,000 53.91 53,850,000 53.91
王世斌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合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
姜雪 3,060,433 3.06 3,060,433 3.06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合计 71,115,000 71.19 70,882,200 70.95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64) , 本次 减持计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划 已 按 照 相 关规定进 行了预披露。 本 次 减 持 与 此 前 已 披 露
向、计划 的 减 持 计 划 和 相 关 承 诺 一 致 ,实 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未 超 过 计
划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存 在 违 反 已 披 露 的 减 持 计 划 或 相 关 承
诺 的 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是 否?
和深交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注: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二、相关风险提示
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行办法》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