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盐城鑫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投资基金”)
?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
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850 万元,出资占比 39.00%。
? 鉴于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宁波迈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控股股东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
轼先生,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完成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程序,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此外,产业基金具
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且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
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不能
及时退出等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股份”或“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与创赛(常州)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盐城鑫顺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宁波迈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盐城鑫昌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盐城鑫
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850 万元,出资占比 39.00%。
该投资基金将聚焦德昌股份新产业布局核心需求,通过产业链资源整合与战
略协同,推动公司产品融入新兴产业生态,加速产业化转化,实现“内生增长+
外延拓展”双轮驱动,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投资类型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盐城鑫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850
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司在基金中的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其他:战略新兴产业
(二)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三)鉴于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宁波迈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控股股东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轼先
生,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人/组织全称 创赛(常州)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91320400331154493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备案编码 P1025240
备案时间 2015 年 11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
朱莉萍
人
成立日期 2015-03-11
注册资本/出资额 1,0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 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 8 号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朱莉萍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有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
业
□其他:_______
无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51.27
负债总额 79.22
所有者权益总额 572.05
资产负债率 12.16%
科目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93.26
净利润 -52.02
创赛(常州)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创赛(常州)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
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法人/组织名称 盐城鑫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1320991MACXA2WY0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3-09-25
注册地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 18 号 1 幢 113 室
主要办公地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 18 号 1 幢 113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婷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主营业务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鑫财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有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1,230.83
负债总额 11,202
所有者权益总额 40,028.83
资产负债率 21.87%
科目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38
净利润 -22.63
法人/组织名称 宁波迈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330281MAK6CBPG4W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6-01-21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阳明街道胜山村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阳明街道胜山村
法定代表人 黄轼
注册资本 1,000 万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主营业务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黄轼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轼先生控股并担任执行事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务合伙人的企业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有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共同参
是 □否
与增资的共同投资方
宁波迈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6 年 1 月成立,无法提
供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 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盐城鑫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最终以市
基金名称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设立
基金管理人名称 创赛(常州)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万元) 15,000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尚未设立
存续期限 合伙期限为 8 年,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
投资范围 战略新兴产业
主要经营场所 尚未设立
备案编码 尚未设立
备案时间 尚未设立
本次合作前 本次合作后
认缴出资金
序号 投资方名称 身份类型 持股/出资比 持股/出资比
额(万元)
例(%) 例(%)
创赛(常州)创业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迈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5,000 - 100.00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投资基金的管理及决策机制等内容详见本公告“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投资领域等内容详见本公告“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宁波迈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轼先生(持股 51%)与公司副总经理齐晓琳女士(49%)
共同设立,宁波迈科拟向投资基金投资 150 万元,出资占比 1%,享有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人对应出资占比的权利义务,无特殊权利义务安排,亦未在投资基金和
基金管理人中任职。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普通合伙人:创赛(常州)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盐城鑫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迈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整合与战略协同,推动公司产品融入新兴产业生态,加速产业化转化,实现“内
生增长+外延拓展”双轮驱动,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基金将深度
锚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发挥资本纽带作用,吸引上下游优质资
源集聚,培育壮大地方新兴产业集群,为区域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
能。
万元)。
出资 30%。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即可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第一
期缴款通知书和出资银行进账凭证,通知列明各合伙人第一期应缴付的出资占认
缴出资额的比例、出资应缴付金额和出资到账截止日、本合伙企业收款账户等信
息。前述各合伙人应于出资到账截止日之前,将出资应缴付金额支付至指定的本
合伙企业收款账户,各合伙人应同比例出资到位。基金账户余额低于 500 万元,
由管理人发起基金缴款通知后缴付下一期款项。
投资期为 3 年,退出期 4 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延长期限,
延长期 1 年。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
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 1 名,盐城鑫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 1
名、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委派 1 名。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
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表决事项,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 3
名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协议调整的除外)。:
a.在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内,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 1.5%/年;
b.本合伙企业退出期内,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余额的
c.本合伙企业的延长期、清算期,基金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支付方式按下列方案执行:
仅就盐城鑫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部分的管理费计提与基金绩效评价结
果挂钩,每年实际计提金额为当年应计提金额的 80%,剩余的 20%部分中,每年
应计提额的 10%与当年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当年绩效评价等级为差的不予计提;
另外 10%在基金清算时一次性计提,基金清算时未完全收回本金(指“实缴出资
额”)的不予计提。
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 2
个月内组织分配。
本基金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
人的原则,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a.分配有限合伙人的本金: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各有限合伙人
的本金,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
出资额;
b.分配普通合伙人的本金: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普
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c.分配有限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
则继续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对本
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 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d.分配普通合伙人的门槛收益:经过上述三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
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
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 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e.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一)、
(二)、
(三)、
(四)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
的收入,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 20%分配给管理人,80%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
缴出资比例分配。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
源与能力,开展战略性财务投资,以发掘和培育具有业务协同价值的增长点,拓
宽投资与业务渠道,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并助力提升长期股东回报。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
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
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程序,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此外,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
较低的特点,且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
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
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专业投资
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各方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利英为本投资事项关联人的近亲属,
予以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投资基金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本次投资额度及出资安
排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轼先生及其近亲属黄裕昌先生、
张利英女士予以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事项
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次投资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未发生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