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 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规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9 17: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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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创新工作
质量,确保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有效支持业务发展,保障公司科技创新战略的有效
执行,为董事会科技创新相关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和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
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保障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负责主持科技创新委
员会工作。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
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科研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创新体系建设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监督和评估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主任委员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三)签署委员会有关文件;
 (四)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
 (五)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的相关部门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做好科技
创新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材料:
 (一)重大科研项目相关资料;
 (二)需提请委员会审议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根据日常工作机构的提案或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
提议并经召集人同意后召开会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需要可不定期召开
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
通知期。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包括以书面形式委托其
他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
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委托事项并经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
签字。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
一名委员委托。
  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放
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相关各部门的工作;董
事会秘书可以列席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规则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则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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