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象屿”)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厦
门象屿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持续聚焦主业,以“供应链服务驱动产业链运营的全球领航者”为远景,
以“立足供应链,服务产业链,创造价值链”为使命,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
坚持聚焦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重点探索东南亚、非洲、南美洲等地区核心
节点业务及资源布局,布局境外业务平台,提升国际化业务规模。
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按年度向股东会和董事会申请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的授权额度,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
公司业务需求,2026 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意时点交易
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30%,交割期限与进出口收付汇期
间相匹配。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等主要结算币种。本交易额
度有效期为 2026 年度,在 2027 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度额度前暂按 2026 年度
额度予以管理。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与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协
议。授权期限自本年度(2026 年)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27
年)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之日止。
交易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业务发展,公司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在银
行和其它机构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开展的
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
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产品流动性较好。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
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
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向银行及其它机构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
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外汇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
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
择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审议同意本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衍
生品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开展外汇衍
生品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减少、规避因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
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本次事项的审批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
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衍生
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衍
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与银行及其他机
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价格可能与到期时的实际结售汇汇率有一定差距,造成
汇兑损失。
(2)付款、收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及
收款的金额及期间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或违约,造成公
司已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收付款业务预测不准,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展期、违
约交割等风险。
(1)公司业务部门会根据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的外汇衍生品汇率向客户
报价,以便锁定公司成本。
(2)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进
出口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实需原则,以规避进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作
为主要目的,根据进出口业务状况,针对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以一定
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有利于规
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同时,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
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并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