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实收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优尼冲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500.00 3500.00 100
合计 3500.00 3500.00 100
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设计、开发、制造自动变速箱及其精
密零配件,制造汽车用精锻毛胚件、精密冲压半成品、销售本公司产品。
公司组织架构如下图:
公司目前共有员工 205 人,其中管理 15 人、直接 93 人、准直 54 人、间接 43 人。
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 年 8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81,477,342.80 100,813,973.17 141,151,085.89 99,464,142.11
非流动资产 148,401,103.00 214,400,728.47 328,987,163.36 494,699,199.92
资产总计 229,878,445.80 315,214,701.64 470,138,249.25 594,163,342.03
流动负债 134,229,165.93 167,854,671.83 239,143,942.88 228,555,433.32
非流动负债 40,808.90 218,373.49 678,304.38 824,666.74
负债总计 134,269,974.83 168,073,045.32 239,822,247.26 229,380,100.06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 95,608,470.97 147,141,656.32 230,316,001.99 364,783,241.97
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 年 1-8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210,869,552.87 404,685,545.28 432,999,198.68 515,874,737.14
营业利润 -51,649,579.60 -87,362,131.18 -128,278,296.56 -30,384,041.35
利润总额 -51,898,314.16 -87,407,145.28 -128,376,476.13 -30,338,989.47
净 利 润 -51,533,185.35 -83,174,345.67 -134,467,239.98 -22,828,220.94
被评估单位 2024 年及 2025 年 1-8 月财务报表数据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6)第 0397 号审计报告。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 账面价值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560.85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上
会师报字(2026)第 0397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主要资产状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为存货、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车辆等。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存货账面价值 10,084,906.60 元。
其中:(1)原材料账面价值 1,998,530.81 元,主要包括冲压卷材、变速箱用板材、焊丝
等;(2)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价值 420,251.87 元,主要为冲头、凹模、刀杆、刀片、弹簧、
轴承等;(3)产成品(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3,978,113.90 元,主要为各型号变速箱等;
(4)在产品账面价值 3,688,010.02 元,主要为在产各型号变速箱等。存货的购买发票及
项目销售合同齐全,权属清晰。
本次评估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29,880,000.00 元。
(1)概况
本次申报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出租的四期厂房及所占用土地
使用权。
所处宗地四至:西至岭东路,东沿花港大道,南邻广州市极动焊接机械公司厂区,
北为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厂区。
估价对象房屋建筑物为热冲压厂房、热冲压二期厂房、休息室。其中热冲压厂房为
单层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厂房,依据测绘报告建筑面积为 7,504.69 平方米,层高约 15 米,
保温棉,彩色塑钢窗封闭。全楼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网络系统,防火系统等。
(2)产权情况
房屋未办理权证,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由广州市花都区地理信息中心测
绘管理所出具的《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本次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总面积为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评估报告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审计后的审定数。本次评估报告引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出具的《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 0397 号),
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审计报告引用获得委托人同意,同时资产评估
师对引用报告的时效性和可靠性进行了专业分析判断,评估机构仅承担可能的引用不当
的责任。
五、重大期后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本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之间,我们未发现被评估单位发生了对评估结
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亦未通过有效方式明确告知存在重大期后
事项。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说明
本评估报告无任何评估程序受限的事项。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
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基
准日后的资产、负债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
发生的事项或情况修正评估报告。
(二)抵押、担保、租赁、融资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未发现委估资产有抵押、担保、租赁、融资租赁及涉及其或有负债(或
有资产)等事项。
(三)在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时,我们未考虑该等资产用于评估目的可能
承担的费用和税项,未对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未考虑资产可能承担
的抵押、担保、诉讼事项、或有负债及可能的特殊交易方式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
论的影响。
(四)由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
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评估所需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和相关当
事人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五)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委托
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
不承担相关责任。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1-